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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如果约定了免租期,涉及到的相关税费有哪些?都如何缴纳?

甲方(产权人)有一未装修的商场要租给乙方,合同约定前3个月免租金,从第4个月起,每月租金20万元。
想问一下双方在免租期怎么交各种税?

专家解答
1、增值税: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按照合同租金额,根据相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缴纳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2、房产税: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内产权所有人应当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印花税:该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实际租金金额缴纳印花税。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

4、企业所得税:免租期不用视同销售,一次性预收的租金按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按租赁期均匀分摊收入;如果不是一次性预收的租金,按合同约定的取得租金的时间确认收入。
依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