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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出口退税申请是一项对各方面要求较高的业务,其需要操作人员对企业的业务比较了解,同时对于退税的整个流程和文件要求均比较熟悉。并且,由于整个过程直接联系到了公司的资金,稍微有点错误的操作直接就会导致公司的资金流失。

张家港市富邦会计专业办税人员拥有多年出口退税业务办理经验,熟悉退税事务工作流程,累积了丰富的办税业务经验,可为从事制造、进出口贸易、外贸代理的内、外资公司等客户提供专项出口退税代理服务,准确把握出口退税操作流程以及政策法规,足不出户轻松完成出口退税业务。

考虑到以上的原因,很多中小型企业均使用第三方公司来操作出口退税的事项。我们一般通过以下的过程来提供该服务:

协助您收集和准备与出口退税申请相关的各种文档,比如出口销售发票、清关文件、结汇税单等等;

计算您当期的退税情况,并准备相关的退税申请表格;

将这些准备好的退税申请文档发送给您的管理层,以便他们复查和确认;

在取得您的确认后,将这些准备好的文档送交给您的主管税局,以获得相应的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范围:

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出口退税申请要什么条件:

申请电子口岸入网的纳税人,应具备对外进出口经营权,并通过各有关部门年检、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要求入网的进出口企业用户。在申请入网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戳);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

7、《对外经营备案表》。

8、《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更多出口退税方面的详情请咨询:1391570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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