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提醒 | 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次月需报税!
一、申报义务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于取得所得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地点
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申报期限
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申报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jsds.gov.cn),单击右侧“个人服务 - 多处工薪所得申报”,进入登录界面。
2.四种登录方式,自行选择
(二)上门申报
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地址:杨舍镇人民中路50号财税大厦一楼。
五、计算方法
当月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总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应补税额=当月应纳税额-当月已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