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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资料清单、办理地点,股权转让这样办!

12月15日,张家港地税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股权转让税收业务办理窗口,派驻干部与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办理纳税人的股权转让涉税事项,做到“一条龙”服务。
对于纳税人资料齐全的,并符合低风险等级的,当场办结,免除纳税人上下跑、来回跑的麻烦。

资料清单
1
资料名称:申请表格:《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归集部门:市场监管局
2
资料名称:营业执照或三证原件(建议携带企业公章)
归集部门:市场监管局
3
资料名称: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归集部门:市场监管局
4
资料名称: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一人变更)
归集部门:市场监管局
5
资料名称: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归集部门:市场监管局、地方税务局
6
资料名称: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归集部门:市场监管局、地方税务局
7
资料名称: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归集部门:地方税务局
8
资料名称: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归集部门:地方税务局
9
资料名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股权转让时点上月末被转让企业财务报表)
归集部门:地方税务局

办理地点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发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其他地区注册资本500元以上的股权转让备案事项,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各分局
开发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市区东城、西城及其他乡镇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企业的股权转让备案事项,由分布在市区的3个分局和各乡镇的7个分局受理,其中金港、凤凰、锦丰集中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塘桥、南丰、乐余、大新在各乡镇市场监管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