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的那些税事儿
2017张家港国际马拉松落下帷幕
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这场比赛顺利完成!赛事全程刷爆朋友圈......这是张家港市首次在中国田协注册认证的A类赛事,这是一届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一万多名运动员参加的马拉松,这是一届有近5000名志愿者护航,25个医疗站点保障的马拉松。
“张马”的成功举办,“文明城市”五连冠的摘得,预示我大港城的美好未来,体育事业也将乘势而发,蓬勃发展!
那么,我国为促进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
总结如下……
1、促进体育产业创新
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体育场馆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体育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从事体育事业的个人
对个人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获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除上述规定外,对于其他单位向运动员支付的奖金及其他奖赏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项目,按20%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4、针对体育公益事业
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体育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接受的捐赠等符合条件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体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体育事业的捐赠,在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5、大型国际和国内体育赛事
对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大型国际和国内体育赛事,单独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组委会和参与者的相关财产、活动和收入,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等方面给予一系列的免税待遇。例如,对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和第二届青奥会等制定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