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注意!所有纳税人这件事情年底前必须完成
重点提醒
“三证合一”已经实施好几年了,针对存量老户,专门设定了过渡变更期,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目前,还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用户,没有变更或者是没有变更完成(只是变更了工商,税务没有变更登记),这些用户要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涉及范围
包括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但是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所以说,基本所有企业都要进行换证工作。
变更所需要的事项及流程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各企业根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去当地工商部门审批中心办理即可,核发新营业执照后,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将缴销,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
二、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工商变更完成后,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去所属税务机关变更信息。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变更的同时需要对在用的税控设备重新发行。
三、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四、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变更后及时去银行重新进行账务登记,重新签订税局扣款的协议!
五、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最好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如果所使用的章中有税号的,都要及时更换。
温馨提醒: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