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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新办公司需取得哪些材料

内资设立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5、住所证明

6、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意见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公司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外资设立所需资料:

1、商务局:

(1)报送文件清单表格

(2)请批报告(需所属镇上招商局同意、盖章)

(3)由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公司章程、合同(仅合资、合作企业提供)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审核申报表及资信证明(含公证认证文件)(原件)

(5)股东会、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单及任职文件(原件)

(6)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7)用地(房)、环保证明文件

(8)土地利用、节能环保情况申报表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10)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2、工商局: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批准证书原件

(3)、公司章程

(4)、住所证明

(5)、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意见

(6)、全体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7)、股东会、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单及任职文件(原件)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公司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11)、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